中国大学排名前100名有哪些?很多朋友对这方面很关心,欣荣教育网整理了相关文章,供大家参考,一起来看一下吧!
本文目录一览:

中国大学排名前100名有哪些?
这些排行榜全是民间组织组织的,教育部官方从未发布过此类排名。
1、第一档:清华大学、北京大学
2、第二档: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
3、第三档: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开大学、同济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武汉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天津大学、东南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北京理工大学
(注:每档内各大学排名不分先后。)
清华大学(Tsinghua University),简称“清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
北京大学(Peking University),简称“北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211工程”、“985工程”。
上海交通大学(Shanghai Jiao Tong University)简称“上海交大”,位于上海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中央直管副部级建制的全国重点大学,是中国历史最悠久、享誉海内外的高等学府之一,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985工程”、“211工程”。
扩展资料:
在中国进入大学的途径
1、参加普通高考,按分录取
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高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命题或相关省市自主命题,是我国普通高校招生的主要选拔方式。
除保送生、体育单招等极为特殊的升学路径外,参加高考是本文所述其他各种升学途径的前提和基础。各省市高考政策以各地公布的为准。
2、综合评价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目前在部分高校试行,并逐年扩大范围。是指在录取新生时,高校综合考量考生高考成绩、高校考核成绩、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特色要求等维度内容,对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的成绩由三部分构成:高考成绩+校测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另外还有参考考生高中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通常高考成绩占60%,面试占3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10%)
3、自主招生
自主招生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也就是所谓的“偏才怪才”。备战自主招生考试,一般有四关要过,即报名、初审、高考、笔试及面试(部分高校无笔试)。
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一般需要是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在一定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在各类比赛及竞赛中获得奖励的考生以及高中阶段在科技创新、发明方面有突出表现并获得奖励的考生,具体条件以相关院校自主招生简章公布为准。
随着高考改革的推进,自主招生收到越来越多的中学老师、家长及考生的重视,2018年自主招生报名人数达83.7万人次。
4、保送生
保送生无需参加高考,经学校推荐,即可进入大学就读。
不同类型的保送生政策略有区别,保送生也需要参加测试,高校会对拟录取的保送生进行文化测试及相关考核,以保证保送生生源质量。
注:保送生具体政策以当年为准。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中国大学排行榜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上海交通大学
欣荣教育网
美术生500分能上天津大学吗
可以。根据查询天津大学官网得知,2021年,天津大学美术类专业的录取分数线为160分,其中艺术类,不含戏剧与影视学类为330分,艺术类戏剧与影视学类为472分,体育类为423分,暂时没有2023年数据,要报考天津大学,可以及时关注招生政策信息,并努力提高文化课和专业成绩,以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天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
【 #高考# 导语】 从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获悉,天津大学2021年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具体详情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我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参照《天津大学章程》,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
中文名称为天津大学,简称天大;英文名称为Tianjin University,缩写为TJU,是中国第一所现代大学,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研究型国家重点大学,是“双一流”A类重点建设大学。
我校法定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设有卫津路校区、北洋园校区和滨海工业研究院校区。
第三条 颁发证书: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天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我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录取;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组织机构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委员会、招生办公室三级机构组成。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作为招生录取工作的咨询监督机构,就招生简章、招生计划、招生方案、录取原则等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在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方面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及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二)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招生工作进展,向招生委员会通报招生工作进展及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事项;
(三)起草招生重大事项初步解决方案,收集、统计招生重大事项决策所需信息;
(四)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原则,编制并报送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五)起草、报批和公布招生章程;
(六)组织开展招生咨询宣传工作;
(七)组织我校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八)负责实施录取工作,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九)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十)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我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监察室的监督下进行。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2021年我校计划招收本科生4800人。我校根据国家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以往年分省招生计划数为基础,结合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编制2021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我校本科生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发布。
我校按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机动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及解决同分数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招生类型及录取原则
第九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水平,择优选拔人才。
第十条 我校根据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校在调档和安排专业时认可经教育部备案的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得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经我校认定且各级公示合格的各类特殊类型招生考生,其优惠政策以相应招生类别认定政策为准。
第十二条 我校安排专业的原则是“分数优先,遵循志愿,专业之间不设级差”。进档考生按照投档分由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专业志愿顺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当考生志愿顺序也相同时,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当考生实际高考文化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我校各招生大类不限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外语教学均以
英语为主,不限男女性别比例。
对于进档考生,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由我校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按照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可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时,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对高考录取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其录取原则做如下说明:
对于高考改革省份考生,学生的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相关要求,其余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对于内蒙古考生,我校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录取。
第十五条 考生体检方面,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中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六条 我校保送生、艺术类学生、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侨生等的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规定和我校本年度相关类别招生简章执行。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的招生录取工作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七条 新生入校后,将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新生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经查不合格者,我校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我校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依照津发改价费〔2013〕1220号文件,我校本科各专业每位学生学费标准为:
环境设计专业学费12000元/年;
动画专业学费15000元/年;
软件工程前两年学费5800元/年,后两年学费14000元/年;
建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20000元/年(在天津大学四年期间),7500欧元/年(在法国一年期间);其余专业学费为5200~6200元/年。依照津发改价费〔2008〕134号文件和津发改价费〔2015〕997号文件,我校本科生每位学生住宿费为1200元/年。收费标准详见我校在各省(区、市)公布招生计划中的有关说明。
如遇国家和天津市调整收费标准,则我校执行新规定。
第十九条 各专业新生报到和培养阶段的校区安排,以我校最新规定为准。
第二十条 《天津大学本科生管理规定》及录取结果等相关信息请通过以下方式查询:
学校网址:
招办网址: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2-60316985;022-27405486
传真电话:022-27401800
对于招生期间违规违纪行为可向
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公布后,如遇部分省(区、市)高考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制定相应的录取政策并另行公布。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我校招生章程,如内容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二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相抵触,以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由天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以上就是欣荣教育网为大家带来的中国大学排名前100名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到大家!